生於70年代香港土生土長,小時候受爸爸西方的音樂及電影文化所影響,所以從小建立及喜歡西方文化,於小學時期的我很喜歡用紙張和其他物料製作飾物及銀包,經常與鄰近的小朋友在屋內玩耍,大家總是扮著開設店舖售買自己所製成的商品,而我們所使用的是大富翁的假紙幣,就是這樣總是玩一整天。同時期爸爸很喜歡帶我出外拍攝,並教我攝影和菲林機的運作。直到中學時期在課堂裡喜歡西方的歷史和藝術,當時亦經常相約小學和中學的朋友出外拍攝,就是喜歡大家一起拍攝的喜悅和相處時刻。亦於初中時代愛上跳舞和喜歡到Disco跳舞 (那時有中午場的Noon Disco開放給未滿18歲的人士入場),場內總是播放著西方的音樂,所以使我增加了相關的接觸。亦因為我多時於Disco地方出現,有次被當時大型的電視台的舞蹈組負責人招手加入當舞蹈員,但因為爸爸想我從事文職工作,所以錯過當時的機會。
當我進入了文職工作行業,便一直從事了接近30年。記得剛開始的我,便要慢慢放棄我所喜愛的事(如:跳舞),跟後便展開了行內的競逐,進修我從未想過及沒有興趣學習的沉悶科目,但對升職和轉工有著莫大的幫助,就在「想要」和「應該」之下抉擇。就是這樣最精彩及精力充沛的20-30歲,就這麼不知為什麼而過渡了,工作及業務知識增加,職位有所提升,但內在的我恍似空無一物,就像外在有成就,內在一點個人成就感也沒有。一直以來的勞碌職業不能界定我自己,當時產生很多自我反問,人的意義及我和我自己的關係是什麼?
到了30-40歲這個階段更是迷失和沒有方向地過渡,雖然我當時從事一直沒有想過會達成的職位,一切總是生活在安然和穩定之下,但有著燃燒著生命而無意義似的。直到我過了40歲的某天,拿起當時擁有的APS-C相機,忽然認真地對待攝影。經過約大半年的人像拍攝,突然覺得有種沉悶的感覺,當時內心覺得攝影不是這樣的,應該是更有內在的意義。所以我停了下來去摸索自己的喜好,當時我發現被超現實的創作所給引,跟著受到Brooke Shaden, Jennifer Thoreson, Bella West......的啟發,之後不段地發掘到很多喜愛的Artist,並受到他們的思維所影響而開展了我的個人創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