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很喜歡大自然,因為大自然能打開我的感官去感受一切。所以我一直很喜歡人物包容在大自然的景致之中,一切共融的結合。好多時有人回應我的作品究竟影人還是影景?我想以上能解答他們。我對大自然所產生的情感,從平淡無奇的草木,也能使我感到美妙。

當我置身於環境裡,我會非常留意光源所落在的位置。而衣著的顏色亦是一個很重要的關係連結,運用顏色去表達心目中想產生的情感,如:紅色 (熱情、危險、勇敢)藍色 (悲傷、夢幻、孩童般的純真)白色(純潔、超脫、神聖)……等關聯象徵。

我好多時選擇淨色的衣著,若我想對環境上有強烈對比,我會選擇花卉或圖案等的衣著。而道具亦是一種意象表達的好工具,我以往多次運用油燈或蠟燭去表達希望和光明、蝴蝶表達重生……等象徵,以作加強影像的信息。
跟後我喜歡自制飾物作拍攝,因為我追求從頭到尾參與其中的感覺和可控性,我喜歡運用自制乾花及物件轉化為另一層面的創作。我自小很喜歡將買回來不太合心意的衣服進行自己修改,變為更貼近我心意的服飾,而這種喜好一直至今仍然存在著。所以我有著用途改變的看法,買回來拆散再重整,令我在創作上有著很多靈活性的靈感,不受形態上的規限。

而創意的建立,最重要是基於好奇和可能思維這兩個元素。而好奇心不是那種投閒置散的好奇,而是事物的真理好奇。還有「可能」思想亦是進入創意的鑰匙,我們不會一開始時否定「可能」,而追隨創意性,這是自相矛盾,所以我時刻緊記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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